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法庭口譯
Court Interpretation 
開課學期
107-2 
授課對象
文學院  翻譯碩士學位學程  
授課教師
陳雅齡 
課號
GPTI5010 
課程識別碼
147 U0100 
班次
 
學分
2.0 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選修 
上課時間
星期三9,10(16:30~18:20) 
上課地點
博雅204 
備註
初選不開放。跨校選課須經授課教師晤談並確認符合先修規定者始得選修。翻譯學程優先,請於開學後向教師領取授權碼
限本系所學生(含輔系、雙修生)
總人數上限:12人 
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
課程大綱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課程概述

全球化的世代法律糾紛愈多,台灣也已邁入新移民國家。法庭口譯不同於一般會議口譯,法庭上需要相關的法律知識與特殊技巧,本課程以英文及中文的轉換為主,從整體法律翻譯活動的實踐性出發,兼談一般的法學英文,涵蓋法庭口譯的基本原則與實務演練,檢視全球及台灣法庭口譯的專業化演進,是從事法律翻譯包括口筆譯與研究的重要課程。 

課程目標
本課程兼顧法庭口譯的技巧性與理論性,提供修課學生會議口譯外另外一種口譯工作的場景,修習完畢能奠定最基本的法學英文基礎,擴大翻譯研究的視野。 
課程要求
針對法庭訴訟案件,學生選擇一類型,需上台以英文報告(十分鐘)。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Office Hours
另約時間 
指定閱讀
法庭口譯: 理論與實踐 陳雅齡 五南出版社, 2018.1 
參考書目
Assigned Readings & References:
李憲榮(2010)。〈法律翻譯的困難〉。取自: http://www.taiwantati.org/?p=359
陳子瑋(2011)。社區口譯: 台灣口譯研究新領域。翻譯論叢 第四卷第二期。頁 207-214
Mikkelson, H. (2000). Introduction to court interpreting. UK Manchester:St. Jerome Publishing.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
No.
項目
百分比
說明
1. 
Attendance  
30% 
 
2. 
Assignment  
30% 
 
3. 
Midterm  
20% 
 
4. 
Final exam  
20% 
 
 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
第1週
2/20  課程暖身 
第2週
2/27  法庭活動及其語言特徵 (法官 檢察官 律師 當事人) 記憶訓練 
第3週
3/06  法庭活動及其語言特徵 (法官 檢察官 律師 當事人) 記憶訓練 
第4週
3/13  刑法介紹 短逐步練習  
第5週
3/20  教授校外演講 (停課一次)  
第6週
3/27  智財法院參觀 
第7週
4/03  刑法介紹 短逐步練習  
第8週
4/10  民法介紹 長逐步練習  
第9週
4/17  期中考  
第10週
4/24  民法介紹 長逐步練習  
第11週
5/01  智財權法介紹 同步口譯練習 
第12週
5/08  智財權法 介紹 同步口譯練習 
第13週
5/15  法庭視譯 
第14週
5/22  法庭視譯 
第15週
5/29  司法通譯倫理 綜合演練 
第16週
6/05  司法通譯倫理 綜合演練  
第17週
6/12  期末考